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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09-29 02:51:21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相关要求,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其中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基于上述时限要求,公司密切关注最新法律动态,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相关制度规则修订完善工作。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与要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做了系统梳理,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完善。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前述议案中的个别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按照新《公司法》与中国证监会最新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故此删除《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中有关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废止监事会与监事相关制度;同时调整文字表述,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调整引用的《公司法》条文序号等。
本次修订均系按照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最新监管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业务规则等作出的适应性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改。修订、制定和废止的相关制度清单如下所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制度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已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提示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淦雄先生、吴端明先生、卢松涛先生、黄嘉晋先生、潘晓智先生等5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容敏智先生、陈翩女士、姚何静玮女士等3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预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董事直接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相关候选人人数、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届时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1、黄淦雄:男,出生于1969 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3 年3月,曾任佛山市顺德区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执委会副主席(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永利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九龙盛世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投资企业商会负责人。
黄淦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987,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5.07%,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4.37%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是董事候选人卢松涛之岳父,除此之外,黄淦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任职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端明:男,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商学院大专学历,广东省委党校本科学历,2012年5月获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1992年4月至1994年3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街道办事处下属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4年4月至2002年12月受聘于顺德区龙江镇投资管理公司,从事财务审计工作;2003年1月至3月受聘于顺德市雄塑实业有限公司,同年4月受聘于公司,历任主办会计、会计主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河南雄塑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吴端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任职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卢松涛:男,出生于1992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9年4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卢松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淦雄先生之女婿,除此之外,卢松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任职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黄嘉晋:男,出生于2000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年4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采购部专员,现任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兼任广东雄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黄嘉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铭雄先生的儿子,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任职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潘晓智:男,出生于1989 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8年4月至2022年1月,任越秀地产大湾区西部区域公司行政专员;2022年2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行政部主管,现任公司董事长秘书。
潘晓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陈翩: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海博伦(苏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酷游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泛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浩云物链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和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广州君子德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鲲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奇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翩女士已于2015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容敏智:男,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1994年4月至今中山大学任教,现任中山大学教授、博导;2010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广东纵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给热供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印制电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导热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2025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容敏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容敏智先生已于2010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3、姚何静玮:女,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法学专业。历任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姚何静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单位任职,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姚何静玮女士已于2025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一)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7、议案3、议案4.0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与议案7需逐项表决。
(二)议案6、议案7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熊嘉海,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下午3:00。
(二)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议案2、4、5、6、7需逐项表决。)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董事黄铭雄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郑光铧先生及独立董事沙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黄锦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锦禧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3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黄锦禧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管理。
2、黄铭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铭雄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3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黄铭雄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管理。
3、郑光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光铧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4、沙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辉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沙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5日,其辞职将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沙辉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1、本次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正常推进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
2、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补选与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3、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和沙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主要议案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郑光铧先生和沙辉先生于近日正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征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临时补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为保证本次章程修订后续事宜的顺利、高效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2.1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调整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制度全文。
本议案子议案4.1、4.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子议案4.3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时审议。
(五)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调整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子议案2.1、2.2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永利皇宫官网,永利皇宫赌场,永利皇宫娱乐城,永利皇宫注册,永利皇宫,永利皇宫app,永利皇宫发财车,永利赌场,永利集团,永利娱乐城,永利娱乐场,永利澳门,永利博彩,澳门永利皇宫博彩官网,网上澳门彩官网,澳门永利